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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
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
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因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8條及第9條規定,向您告知以下內容,敬請詳細審閱:
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:

本校為進行招生、教務、學務及各項統計調查分析等相關工作,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方式、類別:

(一)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您若拒絕提供,本校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致無法提供您相關事項之申請與辦理,您可能因此喪失相關權益。

(二)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E-mail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、服務單位、就讀學校、職稱及符合蒐集目的之各項個人資料類別

(三)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三、個人資料處理利用之期間、對象及方式:

(一)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依相關法令規定、契約約定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年限。

(二)地區:本國及與本校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。

(三)對象:本校及其他與本校有業務往來之公務及非公務機關。

(四)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
四、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您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以下權利:
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
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
(五)請求刪除。
惟依相關法令規定、契約約定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請求為之。若因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五、本校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或遭其他侵害者,本校將於查明後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」相關之規定以適當方式通知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