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雜(分)費繳費重要說明事項

1每學年第一學期學雜等費繳費單約於830日前發放完畢(舊生為上學年度之第二學期期末考前由各系辦轉發,新生、復學生、延畢生及轉學生以郵寄方式寄發);第二學期繳費單於第一學期期末考前委請各系辦轉發。『延畢()繳費單領取請特別注意繳費公告資訊』

2、學分費繳費單則於每學期加退選確定後印製並委請各系辦轉發。『延畢()繳費單領取請特別注意繳費公告資訊』

3、繳費日期則依各繳費單上繳費期限辦理。

4、繳費方式:

1)請攜帶繳費單至第一銀行全省各地分行櫃檯繳款。

2)使用信用卡刷卡、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或電話語音轉帳、網路銀行轉帳(請參考繳費單背面說明),收據將於繳款截止日後(約二週),至出納組1號窗口向第一銀行櫃檯領取。

5、收到繳費單後,先核對各項記載,若有不符情事時,請暫勿繳費,請先到各主辦相關業務單位(如註冊組、住輔組、生輔組等等)更正後,再到出納組換單,並於繳費期限內繳納。

6欲辦理就學貸款同學,請依生活輔導組規定期限及流程手續辦理,如須更改請先至生輔組審核後,再辦理換單。『延畢()生同學若需辦理貸款者,請先至出納組換單後,再依貸款程序辦理』

**7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學雜費、學分費繳費說明如下

   第一階段:於開學前,請於繳費期限內先繳交學雜費基數(碩士班學生)及平安保險費,僑生須加僑保費等費用,未繳費視同逾期未註冊。

   第二階段:於加退選確定後,依修習學分數決定應繳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。(詳學生選課辦法相關規定)

8繳費單遺失或未收到者可由下列方式辦理:

(1)  赴本校出納組補印。

(2)  本校網路列印:進入本校網路系統http://www.ntou.edu.tw/→行政單位→總務處→出納組→第一商業銀行學雜、分費查詢系統。

9逾期未繳費者,則依下列規定辦理

1)學雜費請依本校「學生註冊暨註冊請假辦法」第六條規定辦理。

2)學分費請依本校「學生選課辦法」第十八條規定辦理。